视听行业审批依据:《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吸收境外资金、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我国电影业的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电影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视听行业审批依据:《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

各电视频道不得以栏目短剧或介绍境外影视剧的形式变相完整播出未经广电总局审批并获得发行许可证的境外影视剧。每期栏目中插播境外影视剧的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累计使用境外影视剧片段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出版行业审批依据:《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食品行业许可证审批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行业许可证审批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金融市场许可证审批依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网络支付业务,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通过计算机、移动终端等电子设备,依托公共网络信息系统远程发起支付指令,且付款人电子设备不与收款人特定专属设备交互,由支付机构为收付款人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活动。

电信业务许可证审批依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6月28日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加强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信息服务的规范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出版行业许可证审批依据:《移动游戏内容规范(2016年版)》

为配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做好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工作,协会制定了《移动游戏内容规范(2016年版)》,请将其作为移动游戏研发和出版运营内容审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反映。

出版行业审批依据:《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秩序,提高移动游戏受理和审批工作效率,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及相关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医药行业许可证审批依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问题补充

为保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安全,进一步明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查工作中有关技术审查与现场验收的要求,规范工作程序,现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做如下补充规定,并公布《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现场验收标准(实施细则)》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系统软件测评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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