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许可证审批依据:《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

为规范我省食品经营许可行为,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食品行业许可证审批依据:《成都市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7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金融市场许可证审批依据:《征信机构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经2013年9月18日第14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2月20日起施行。

金融市场许可证审批依据:《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企业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征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征信业管 理条例》、《征信机构管 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 013 〕 第 1 号发布 ) 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知识产权资质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修正)》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知识产权资质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商标持有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以及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对其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知识产权资质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食品行业许可证审批依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内小餐饮店备案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政府管理方式,通过试点形成全市可推广复制的小餐饮店备案和监督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和《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食品行业许可证审批依据:《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本市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食品行业许可证审批依据:《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食品经营行政许可行为,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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