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大剧《人民的名义》火了,“中国版纸牌屋”积累了大批的老中青三代粉丝,故事以一家改制企业的股权纠纷引出的腐败案为主线展开,在其中一段情节是这样的,陈老和郑主席拿着募集来的钱要建新大风厂时,有这样一句台词”一共募集627万,股东203名“,这样我们这些业内人士的确为新大风公司捏了一把汗。
what?股东203名?
要知道我们国家的证券法有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情形属于公开发行,而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从侧面也说明未上市股东人数超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是违背证券法的。如果新大风公司未来发展走向资本市场,这超过200人的自然人股东就是很大的隐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200人上限问题一直是公司与资本市场领域中一大难题。
公司的设立问题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为了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和日后的隐患,金三科技建议提出以下两个方面的建议:
(1)通过股权转让将股东人数减少到200人以下。
(2)通过回购股权减少股东人数,即在减少股东人数的同时,注册资本或股本也相应减少。
提醒:股权转让和股权回购是否合法合规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
祝每一个“新大风公司”都合规、快速发展,早日挂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