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持牌是电信B21证?P2P合规中最被忽视的重要环节!

发布时间:2017-05-05 16: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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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P2P整改进行的如火如荼,截止到目前依然存在未收到整改通知书的平台,此类各有原因此处暂且不提,收到整改通知书的都在根据整改事项积极应对调整,比如银行存管、等保认证、集合标、标的项类型 等等整改事项,一切都是在为通过金融局备案做努力。这个本身没有错,但是往往当大家都在看重这个环节的时候,却忽视了尤为重要的环节?

    P2P整改进行的如火如荼,截止到目前依然存在未收到整改通知书的平台,此类各有原因此处暂且不提,收到整改通知书的都在根据整改事项积极应对调整,比如银行存管、等保认证、集合标、标的项类型 等等整改事项,一切都是在为通过金融局备案做努力。这个本身没有错,但是往往当大家都在看重这个环节的时候,却忽视了尤为重要的环节?

    那么这个环节是什么呢?

    首先我们再来看一下《办法》第六条的内容:
 

    第六条 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也就是说平台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涵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
 

    那么,如何才可以在营业范围中加入相关字样?
 

    《办法》第五条其中的内容描述: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大家有没有看出二者的相关性?

    对,要么就是重新启动新营业执照的注册(目前行业环境下,审批的几率几乎为0),而针对目前正在整改的P2P平台,只有取得相应电信业务许可证才可以再在营业范围上进行更改,之后才可以实际的开展业务

    相应的电信业务许可证是什么?

    首先再次提醒一下不是之前原有意义的ICP和EDI!!!截止目前仍为有任何一家平台拿到,因为就按北京来说第一批整改验收工作也是5月份才开始!

    根据《办法》的规定,网贷机构在完成自身所属的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需要到相应的通信管理局申请电信营业许可,通信管理局会按照“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的业务界定要求,受理审核申请。

    通过审核后的网贷平台,其所获取的许可证上的“服务项目”一栏中,将会注明“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含网络介绍信息中介类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字样描述。如网贷机构从事其他电信业务,还应按照业务界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只有拿到这个证之后,才可以再到工商去申请修改营业范围。

    那为什么说大家需要马上改变想法尽快应对呢?

    咱们来看下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得在金融局进行备案并拿到备案号之后,才能到电信申请相对应的许可证。

    P2P平台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流程

1.企业可以自主提交申请;
1.1 在线填报申请,登录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TSM系统);
1.2 给予受理通知;
1.3 退回修改;(多次反复修改,30个工作日内,如未完成,将会重新退回企业,重新从零开始申请);
1.4 申请流程约为90个工作日。

    有人会说我没拿到金融局备案也申请不了这个呀?

    提醒一个事情,电信营业许可证同样需要各种材料及各种流程的审核,(审核环节上不比金融局备案轻松)而金融局备案号只是其中的一项,所以除此之外其他的材料与事项可以先准备运转起来,否则真等到拿到金融局备案号之后再做申请,按照申请流程的日期来说肯定为时已晚。

    另外行业内一直传言P2P平台可能会变成持牌经营,至于这个“牌”是什么,大家暂时先仔细想一想吧,本文章主要是希望各P2P平台不要在忽视这个重要的环节,可能大家因为过度关注银行存管等方面的事儿而还忽略了一个问题:翻看一下在整改项里面 这个是单独作为一大项,其中是有道理的。

    以上仅代表个人的观点和分析,也希望与业内人士共同合作,想了解更多,欢迎致电进行探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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