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网络视听许可证,二者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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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2 16:29:31 回答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需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即:网络视听许可证)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业务类别分为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和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等。接收终端分为计算机、电视机、手机及其它各类电子设备。
若您想要了解更多信息,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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