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主要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企业从事征信业务,需取得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征信机构审批基本条件
1、企业征信机构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
2、个人征信机构
1)主要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有符合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保障信息安全的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
4)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征信业务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任职条件;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6)有完善的业务操作、信息安全管理、合规性管理等内控制度;
7)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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