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置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及设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应的资金和专门人员;
2、具有保障域名根服务器安全可靠运行的环境条件和技术能力;
3、具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4、符合互联网络发展以及域名系统稳定运行的需要;
5、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申请成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顶级域名服务器(不含镜像服务器),且相应的顶级域名符合国际互联网域名体系和我国互联网域名体系;
2、有与从事域名注册有关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从事互联网域名等相关服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4、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5、有业务发展计划和相关技术方案;
6、有健全的域名注册服务监督机制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7、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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