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计算机与公用通信网,以存储转发的方式向用户提供信息交换,这种经营方式需要申请牌照吗,不申请的话,是不是会被认为擅自经营,后果严重吗?

1**9
2016-06-24 10:13:48 回答
是的,需要申请。存储转发类业务是指利用存储转发机制为用户提供信息发送的业务。企业若要从事该方面业务的话,就必须持有该牌照,无照经营将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
1 0

史培荣 | 白金顾问 | 好评率:91%

服务领域:本人专长增值电信业务许可,游戏运营牌照、跨地区ISP/IDC、SP、呼叫中心、游戏一整套、商业特许经营。

金牌顾问

  • 元韶通近30天获得提问条数:17条
  • 齐丽娜近30天获得提问条数:28条
  • 刘洪帅近30天获得提问条数:35条
  • 王晶近30天获得提问条数:26条
  • 赵义文近30天获得提问条数:45条